双峰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02聘用制法官助理主要工作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前调解;
2.受法官指派负责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3.草拟审理报告、裁定、判决等法律文书;
4.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03用工方式及相关待遇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法院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每人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元(含各项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及培训等权利。
04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有意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请于年8月5日-8月10日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登记,具体招考程序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05咨询及报名电话
双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刘桂花
联系-
双峰县人民法院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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