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山水来源:老唐有态度
01
先看看第一起大案:
3月29日晚,央视大型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披露了这么一个大贪官:身为哈尔滨市电业局副局长的他,拥有包括劳斯莱斯、宾利、悍马、限量版克莱斯勒猎兽、限量版老爷车光冈女王等上百辆豪车,总价值近亿元!
他弟弟是个做生意的,喜欢收藏,个人藏品则包括清代蓝底蟒袍、清代雍正年制黄地绿彩龙纹菱口盘、乾隆年制粉彩花卉大碗、石釉粉彩花瓶等等,都是价值连城。
他们家在松花江还拥有一个豪华码头,拥有的房产高达6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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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生活奢侈之极,当哥的在海南举行豪华生日,弟弟大喊:祝大哥万岁万岁万万岁!
更牛逼的是,这兄弟俩被查后,办案人员发现,他们兄弟的房产、车辆没有贷款购买的,都是现金直接购买,查扣的现金(含银行存款)近10亿!
这兄弟俩,哥哥名叫李伟,弟弟名叫李桐。李伟在年担任哈尔滨市电业局局长助理兼任哈尔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三年后被提拔为哈尔滨市电业局副局长,弟弟李桐接任哈尔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从此这兄弟俩开始在哈尔滨市电力系统呼风唤雨,成为当地人人闻之变色的“电老虎”,通过非法手段,垄断了当地电力系统71%的份额,所以能很快暴富。
但是这兄弟俩,比起下面这位,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02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李伟兄弟俩拥有的房产有69套,这位大贪官拥有的房产,则高达套,总面积43.2万平方米!
李伟兄弟有豪车,个人收藏品、码头,但这位不但拥有套房产,还有43宗土地、47家企业、车辆台、债权60多亿……总资产超过百亿!
这个大贪官名叫徐长元,年出生,一共有兄妹七个,曾经担任辽宁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官养商、以黑护商。
徐长元的第一桶金,是借企业改制的机会,一下子弄了五个亿。有钱之后,他以弟弟的名义,成立了“长波物流公司”。
他们起家就靠涉黑,所有物流公司的司机,都必须交高额保证金,没钱就打欠条,利息很高,而且还是驴打滚。
有个姓刘的司机,因为还不起钱,被逼剁了一根手指头!
还有的司机被逼喝农药,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成了肾衰竭,终身残废。
司机毕竟身上没有多少油水,他们又把黑手伸向了企业。很多企业因为缺乏资金,向他们借钱,月息都是3%以上。如果还不上就会暴力催债,非法拘禁、坠车后遭碾压死亡……让人不寒而栗。
有个企业因为欠徐家的钱还不上,本息有几个亿。在徐长元的授意之下,这家企业只好把已经抵押给银行的两块土地违规收储,由当地政府支付企业3.2亿,其中1.7亿转到了徐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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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地一些企业家多年来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就落到徐氏集团的腰包了。
不但如此,他们还利用假证明,骗取银行贷款30亿元。
就这样,徐长元和他的兄弟姐妹们敛财上百亿,就不奇怪了。
03
我恨透了这些贪官和其家族企业,因为他们的权力一旦和自己家的资本联合起来,就会迅速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怪胎,里面装满了金钱,也装满了罪恶;不但坑害百姓,也坑害了整个国家!
但我也在反思,是什么原因,让李伟、徐长元这样的大贪官能长期作恶,积累了巨量财富?
早在两千多年前,董仲舒就给汉武帝说:食禄者,不与民争业;唐朝的陆贽曾对唐德宗说:国之纪纲,在于制度。商农工贾,各有所专。凡在食禄之家,不得与人争利;可见“当官不发财”,早已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我们的领导人也曾经说过:为官发财,应该两道。既然选择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
年,咱们国家也颁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配偶经商的决定》。规定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个人名义谋利,亲属不得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
然而尽管三令五申,但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官商、亲属经商的案例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导致李伟、徐长元这样的恶性案例时有发生。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对于资本来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但是更可气的是,法律往往也为他们网开一面。比如作恶多端的李伟兄弟、徐长元兄弟姐们,他们获得的利润何止%?但根本不可能被“绞死”。李伟兄弟仅仅被被判处死缓,徐长元也只是被判无期徒刑,他的弟弟、妹妹更轻,被判处两年两个月到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联想到掏鸟案,女辅警案,法律如此“包容”徐长元等罪大恶极的贪官,真的公平吗?
要我说,徐长元、李伟们,枪毙一百次也不解恨!
希望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官商农贾各得其所,共同创造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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